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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工程監理制度,近年來討論激烈。前些時間,雄安新區出臺了《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掇k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結合BIM、CIM等技術應用,逐步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代替工程監理制度。
消息一出,業內諸多人士感覺工程監理制度將會被替代,然而,是這樣么?
下文節選自《建設監理》2010年第六期《推行工程質量保險,為監理企業發展帶來新機遇》,作者王剛、高燕輝。
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又稱“潛在缺陷保險”,它是指保險人對投保人所生產或銷售的建筑工程產品,做出在竣工驗收之后一定時間內的質量保證。當建筑工程存在質量缺陷,發生質量事故而給業主造成損失時,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通常,提供工程質量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是保險人,開發商是投保人,建筑物的實際所有人或使用人是受益人。
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是一項旨在提高工程質量、維護建筑物所有者權益的制度。目前,業界對推行工程質量保險的重要意義已達成共識。2005年,我國建設部和保險監督委員會發布了“關于推進建設工程質量保險工作的意見”,提出要“積極穩妥地全面推行實施建設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但是,十幾年過去了,我國僅在少數地區的少數項目中實施了工程質量保險。
工程質量保險沒有能大規模推行,有多種客觀因素。其中,缺乏中立的、技術能力強的工程質量檢查機構為保險公司提供質量評估報告,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何種機構適合作為保險公司的技術咨詢顧問,為其解決質量評估難題呢?建設監理企業應該是十分合適的人選。換言之,推行建設工程質量保險,為建設監理企業開拓了新的營業范圍,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
保險公司需要建設工程質量評估機構的緣由
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實施建筑工程質量保險的一個核心技術問題, 就是如何把保險人難以評估、難以控制的不可保風險轉換成可以評估和控制的可保風險。在這一轉換過程中,需要事前對建筑物風險發生的概率、風險發生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保險公司作為金融機構,通常不具備有建筑工程質量風險評估能力。如果投保人——建筑物的開發商對其工程質量比較了解,而保險人——保險公司對建筑物的工程質量一無所知,即投保人與保險人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差距過大,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市場將成為“檸檬市場”,建筑工程質量保險也就成為不可保的風險。
如何減少保險人與投保人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呢?引入一個中間機構,幫助保險人識別風險,改善信息不對稱狀況,是一個顯見的辦法。在許多西方發達國家,都實施了建筑工程質量保險,且將質量檢查作為建筑質量保險系統的必要組成部分。例如在法國和西班牙,設立了進行專業建筑工程質量風險控制的機構——技術檢查服務機構。該機構是獨立于設計和施工的第三方,針對每個建筑工程的特點,對工程進行全過程質量風險監督控制檢查,評估存在的風險,并告知保險人,以便保險人采取適當的對策,幫助保險人控制風險。在我國專業的、獨立的工程質量檢查機構還沒有。在上海試點實施工程質量保險的部分工程案例中,保險人是委托有技術能力和信譽較好的監理企業來履行質量檢查職責的。
監理企業承擔建筑工程質量檢查具有的優勢
目前,我國有一些單位可以成為工程質量檢查服務的潛在供應商,如設計單位、質量監督部門、監理企業、質量檢測機構等。他們都在不同程度上具備了提供建設工程質量檢查服務的能力。何者更合適呢?
監理企業在建設程序的熟悉程度這一指標上有優勢,因為監理企業長期或參與工程建設檔案的編制工作,或負責審查工程建設檔案的合理性和完整性。監理人員可以從建設檔案中,準確判斷建設工程實施是否符合建設程序。而其他工程質量檢查服務的潛在提供者,對建設檔案和工程建設程序就不十分熟悉了。
相比而言,設計單位在設計規范指標上占有優勢。監理企業在提供監理服務過程中,也需要對設計規范有所了解。有些監理企業還開展了設計監理業務,對設計規范比較熟悉。
監理工程師常年在施工現場工作,對施工規范十分熟悉;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經常依據施工規范對施工過程和結果進行檢查,對施工規范也比較熟悉。而其他單位,由于在工作中不常使用施工規范,對其熟悉程度相對較低。
對工程材料熟悉程度。工程材料質量是建設工程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材料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是否具有質量保證文件,是否具有耐久性,會對工程質量造成重大影響。相比而言,工程材料檢測單位對材料質量的判斷更有經驗。由于工作關系,設計單位、監理企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材料的性能也比較熟悉。
對于工程質量檢查機構,人才儲備是競爭成敗的決定性因素之一。在我國,設計單位發展歷史較長,且有開展科學研究的傳統,人才儲備也比較充足。相比而言,監理行業發展歷史較短,企業效益相對較差,缺乏開展科研的能力和傳統,人才儲備相對不足。其他工程質量檢查機構,在此項指標上也缺乏優勢。
公正性,是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檢查可信的前提??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代表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其公正性更高一些。設計單位、監理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作為建筑市場的參與主體,其公正性相對較低。
實施成本。保險人在一定程度上會考慮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查的成本支出。監理企業擁有相關的質檢設備,在進行質量檢查工作時,不需要大量購置器材。同時,監理企業擁有大量而分散的項目監理機構,交通成本低。雖然業務量擴展了,但質量檢查工作與監理的主要工作相似度比較大,不會給監理企業增加太多的開支。為此,監理企業可以最低的成本來實施質量檢查工作。
時間保證。工程質量檢查機構應保證有時間來實施工程質量檢查工作。各個工程質量檢查機構在時間保證方面的競爭,主要取決于實施單位工作彈性的大小。通常,監理工作人員擁有較大的時間支配權,監理企業的人力資源調配也比較便利。設計單位由于工作任務較重,設計人員通常工作時間缺乏彈性;同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工作時間彈性也較小。
可能的政策支持。工程質量檢查工作,是一種新興的服務行業,各個單位從事該業務都需要得到相關主管部門的許可。從工作性質和工作能力考慮,設計單位和監理企業將更有可能獲得政府建設管理部門的認可。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被許可進行工程質量檢查的可能性較小。
綜上所述,監理企業在承擔工程質量檢查工作,為保險人提供服務的競爭中有一定的優勢。推行建設工程質量保險,將為監理企業拓展業務帶來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