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注銷后,再注冊單位也要排查!河北發文,查“掛證”升級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8-29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改的通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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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員“掛靠”問題突出、不主動配合整改、故意瞞報漏報的企業,對其承建項目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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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住建部第四批社保數據異常線索進行全面比對,逐一篩查,分批次向社會公布部轉線索人員及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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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或整改材料的以及拒不配合整改、提供虛假材料的企業、人員按照“掛證”行為依法頂格處理。
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改的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審批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綜合執法局,各有關單位: 全省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組織企業、人員進行全面排查,大部分單位和人員能夠自查自糾,主動整改,取得積極進展和良好成效。但仍有部分單位、人員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心存僥幸,意圖蒙混過關。為進一步加強排查整改工作,結合建筑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以鐵的意志、鐵的決心緊盯問題線索不放,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的第四批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社保數據異常線索(以下簡稱“部轉線索”)進行全面比對,逐一篩查,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各相關企業、人員要增強遵紀守法意識,誠實守信,主動配合,全面整改,自覺接受處理。(一)抓好注冊人員全面比對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結合部轉線索對管轄范圍內的企業、人員進行逐一排查并向注冊人員另一社保單位函詢有關情況。對非注冊單位產生的社保,注冊人員應當提交書面情況說明、承諾書,其注冊單位也應對人員身份、社保繳納等情況出具書面證明并做承諾。部轉線索中的注冊人員在全面排查階段進行注銷、變更的,參照上述要求一并提供相關材料。(二)督促相關企業、人員主動整改。對部轉線索中社保不一致(含多家社保)的注冊單位及相關注冊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進行全面梳理核查,發現未整改的問題要求立即整改,并敦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注冊單位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提供相關書面整改材料或書面申辯材料,自覺接受調查處理。市級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按職責分工做好督促和受理工作,會同本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水務(水利)、行政審批部門認真開展調查處理,對主動糾錯,自覺接受處理的企業、人員可視情予以從輕處理;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或整改材料的以及拒不配合整改、提供虛假材料的企業、人員按照“掛證”行為依法頂格處理。(三)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分批次向社會公布部轉線索人員及單位名單,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監督“掛證”違法違規行為,提供相關單位、人員存在“掛證”違法違規行為的證據材料和線索,督促相關單位、人員自覺摒棄僥幸心理,依法進行整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各批次公布的部轉線索和社會公眾投訴舉報線索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對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注冊人員依法進行查處。(四)做好系統標注和全面排查總結工作。對符合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規定的6類不認定“掛證”情形的,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抓緊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管理系統內進行標注。8月底,各市各有關部門對全面排查階段工作進行總結。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匯總形成綜合報告,于9月3日前報至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協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以扎實有效的工作為全省建筑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在認真履行部門責任分工的同時,自覺承擔起統籌協調、組織指導職能,各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主動配合、通力協作,形成齊抓共管、嚴厲整治的工作格局,全力以赴打好“掛證”專項整治這場硬仗。(二)明確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加強信息共享,厘清責任邊界,優化“掛證”專項整治工作流程。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凝聚合力。行政執法權集中調整的地方,要加強綜合行政執法與日常監管的協調配合,確保無縫銜接。各級行政審批部門在辦理企業資質許可等事項時,要加強與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嚴格審核把關。對推諉扯皮或拖延不辦移交線索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建筑市場監督管理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三)堅持問題導向。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以問題為導向,加大全面排查力度,對部轉線索中涉及社保不一致(含多家社保)以及在全面排查階段進行注銷、變更、注銷后再注冊的人員均要逐一排查,其變更單位、注銷后再注冊單位一并納入排查。對人員“掛靠”問題突出、不主動配合整改、故意瞞報漏報的企業,對其承建項目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四)依法從嚴查處。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從嚴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信用懲戒,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撤銷注冊建議及有關材料報注冊機關;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由相關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配合核查部轉線索中相關注冊人員的公職身份、違規注冊等情況,并協助進行調查處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