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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 言
根據JTG F90—201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第3.0.2條規定:對于附錄A中危大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或組織專家論證、審查?!段kU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第十一條規定: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審查簽字、加蓋執業印章后方可實施;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于按照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監理機構應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JTG G10—2016《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第4.2.1(4)條明確:總監應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第5.1.3(3)條明確:監理工程師巡視內容包括:是否按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所以,對危大工程的管控是工程建設中重點之重點,是工程監理控制的關鍵之一,也是監理事前、事中控制的一項重要工作。
1 對當前危大工程施工監理現狀的分析
現階段各參建單位在工程管理、技術水平上參差不齊,在危大工程評估、方案編制、審核、監理審查、實施等工作質量上處于被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施工單位對危大工程辨識不清或不完整,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質量不高,工程管理薄弱,技術力量得不到保障;
(2)監理機構缺少對危大工程評估的參與和審核,存在專監不參與方案審查、總監審批不嚴或代簽、未提交相關審查意見或未閉合等;
(3)在方案實施階段,方案與執行“兩張皮”,各方在方案執行和動態管控上意識淡薄,方案缺少實質性意義,不具備交底條件或不能有效指導工程施工,未嚴格對照方案開展施工工序檢查驗收。
綜合上述,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盲目性、隨意性、“三違”等不良行為,從而易造成生產安全隱患或事故發生。一旦事故發生后追究責任時,監理機構因監理職責缺失易被追責,甚至部分監理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危大工程管控對監理機構工作尤為重要,同時也是監理高質量服務的重要體現。
2 如何實現對危大工程高質量監理
結合公路、市政、水運等重點工程監理,通過對最新的相關工程管理條例、規范、標準、辦法的解讀,主要從危大工程識別、匯總、方案編制、專家論證、監理審批及實施檢查驗收等方面,詳細闡述如何實現對危大工程高質量監理。
2.1 編制危大工程清單和專項施工方案計劃
施工準備階段,監理機構應向施工單位明確:在工程項目開工前,由施工單位完成項目危大工程清單和專項施工方案計劃的編制與申報。在如何編制較為完整的危大工程清單、制定較合理的專項施工方案計劃方面,總監及監理機構應主動作為、嚴格把關、積極引導,共同協助施工單位技術部門做好工程識別和分類匯總工作。具體工作推進如下。
(1)總監應結合相關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如《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附錄A)、施工設計文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以下簡稱“總施組”)等相關規定,審核施工單位申報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劃分,合理確定分部分項工程類別及名稱,為施工單位開展危大工程評估及編制危大工程清單夯實基礎。
(2)監理機構應選派富有施工監理經驗的監理人員,參與施工單位組織的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工作??偙O應組織對《工程項目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審查的具體內容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評估過程和評估方法、評估內容(總體風險評估、專項風險評估)、對策措施與建議、評估結論(重大風險源風險等級匯總、存在部位、方式等)。風險評估報告應涵蓋工程項目的所有工作內容,一般包括:臨建工程(三場一部、便道便橋等)、實體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相對獨立項(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交通組織設計、跨線工程施工、大型起重吊裝設備、高空作業、拆除爆破等)。憑借分析出的Ⅲ級、Ⅵ級及以上風險等級部位,得出危大工程名稱,為編制危大工程清單提供依據。
(3)監理機構應根據單位、分部及分項工程的劃分和風險評估報告,并參照JTG F90—201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附錄A,審查施工單位申報的危大工程清單。危大工程清單中應明確須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專家論證審查,做好危大工程清單分類匯總,避免重復或缺項。危大工程清單須經總監審批,報備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
(4)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根據已審批的總體進度計劃、危大工程清單等,合理確定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論證)、審批、實施等工作計劃。專項施工方案計劃經總監審批,報備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以便今后隨工程推進能提前完善工程技術資料。
結合以上工作步驟,監理機構基本完成施工準備階段危大工程清單和專項施工方案計劃。在方案實施過程中,若發現遺漏或須更改的,應及時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進行修改補充,并重新履行審核、審批、報備手續。
總監應對所轄項目危大工程清單和專項施工方案計劃實行動態管理,監理公司技術負責人應及時跟蹤復核,確保工程推進合法有序。清單和計劃建議實行半年度修改,做好不斷更新與完善工作。這既是一項重要的監理工作,也是總監及監理機構業務能力的重要體現。
2.2 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在施工準備階段,施工單位應規范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申報工作流程。方案編制是一項系統工作,不是一個人或一個部門的工作,而應形成團隊協作機制,擴大參與編制的部門或人員,包括施工單位的安全、質檢、計劃、機料、合同等人員,監理機構相關專監及監理員,第三方服務人員等。
(1)核實施工單位方案編制小組成員:編制出較完整的方案,施工單位應成立技術公關小組,制訂方案編制計劃,監理機構應參與收集相關資料,查看設計文件、深入實地調查等。
根據相關規定:施工單位在危大工程開工前,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危大工程實行分包的,專項施工方案可以由相關專業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所以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小組應形成工程技術人員、專業分包技術負責人、總承包技術負責人三級編制小組,這是確保編制好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質量的第一步。
(2)規范施工單位方案審核工作流程: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內部的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小組,形成規范內部審核流程;是否實行了內部層級審核制或綜合會審制。
根據相關規定: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危大工程實行分包并由分包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所以,專項施工方案審核應形成專業分包、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三級審核小組,這是確保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完整的第二步。
(3)核實施工單位方案編制框架體系:對應監理工程師參與方案框架體系編制,根據施工合同、設計文件、總施組、風險評估、應急預案等相關要求,結合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地質水文、氣候條件、地下管線等因素,擬確定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框架體系,收集與該危大工程相關資料。
方案主要內容一般包括:工程概況、編制依據、施工計劃、施工工藝技術、施工質量、安全、環保保證措施、勞動力計劃、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表等。其中,計算書應經計算人、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加蓋施工單位公章。若施工單位不具備對構件的驗算能力,則可邀請第三方專業單位進行驗算,要求計算人簽字,第三方專業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并加蓋第三方單位公章。施工圖表繪制相關要求與計算書雷同。所以,監理機構提前介入,協助施工單位技術部門完成某一項專項施工方案框架體系結構,這是不可省略的工作,是對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質量的定性和定位。
2.3 審查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為能保證高質量審查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將危大工程劃分為一般性的危大工程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根據相關規定: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主要責任人是總監,總監應組織監理機構相關專監、監理員參與審查。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組織專家論證、審查。根據JTG G10—2016《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第5.3.2條規定:安全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須專家論證、審查的,應檢查施工單位組織專家論證和審查的情況。
2.3.1 總監組織審查
在審查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前,監理機構應先成立方案審查小組,一般由總監、專監(質量、安全、試驗等)、監理員組成。審查小組成員應熟悉設計文件、總施組、臨時用電組織設計、風險評估、應急預案等內容,掌握必要的技術規范、標準、規程等,結合方案內容,深入現場進行實地考察。
(1)監理機構應收集相關審查工作依據,核查編制依據是否采用最新出臺的相關依據。由總監先審查專項施工方案框架體系是否完整,方案主要內容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再由專監和監理員對方案細部內容對照技術規范、總施組、設計圖等進行符合性審查。
(2)審查工程概況,對照施工設計圖,確定相關重要參數,包括確定對周邊施工環境、管線交底內容、交叉影響范圍、水文地質、氣候氣象等條件的描述是否完整,一般包括工程基本情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技術條件等。
(3)審查施工計劃,確定危大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人員、設備機具、材料與半成品進場計劃、費用使用計劃等是否滿足施工要求,包括人員工種及數量、機械型號組合及數量、材料名稱及數量等應描述完整。
(4)審查施工組織及工藝技術,包括施工單位領導、職能、操作層的組織機構及相關施工人員職責分工、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控制措施等。對不符合要求的應書面摘錄,提交方案編制人修改。
(5)審查質量、安全、環境等保證措施,包括組織措施、技術措施、風險源告知、安全防范措施、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監控監測等,對缺項或不完整部位應進行指正與修改。
(6)規范方案中相關計算或驗算書,復核計算書中參考文獻、計算公式、取值引用、計算過程、容許值確定等重要內容,計算書簽字、蓋章是否完整。如采用計算機模型軟件計算系統,明確軟件名稱,應附驗算模型三維驗算圖或驗算結果,并通過模型顏色深淺標識反映受力影響程度。
(7)審查方案附件中繪制施工圖表設計是否完整,施工單位應規范繪制工程設計圖(安全防護設施、大型設施安拆、吊裝作業等)、相關平面圖(臨時設施布設、消防器材、臨時用電、標志牌等)與工程用表(計劃、統計、檢查驗收、監測監控等)。工程設計圖應明確詳細的尺寸、材質、數量、相對位置等,應分階段設計,覆蓋危大工程施工全過程。
(8)積極鼓勵施工單位采用創新科技手段,運用到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體系中,如BIM技術運用、監測監控系統、傳媒視頻管控等。
綜上所述,總監應及時匯總相關監理人員的方案審查意見,并向施工單位編制人提交監理審查意見稿。監理審查意見應明確審查結論,一般為重新編制申報、修改后申報、符合申報要求。施工單位根據監理審查意見進行方案完善,并形成修改閉合意見稿,以便監理機構重新審查。監理機構每次提交的監理審查意見稿和施工單位修改閉合意見稿均應簽字、蓋章,與方案一并留存。監理機構應當將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相關資料納入檔案管理,備份專項施工方案給公司質安部門檢查。
2.3.2 專家論證和審查
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建設單位和監理機構對應工程師應邀參加,專家論證會一般由總監主持。專家論證前,專項施工方案應當通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和總監審查,并在會議召開前3天送達專家組成員。專家應當從所在地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庫中選取,符合專業要求且人數不得少于5名,與本工程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對專家論證和審查結果的分析如下。
(1)專家論證會召開后,應當形成專家審查報告,對專項施工方案提出“通過”“修改后通過”“不通過”的一致意見。專家對專家審查報告負責,并簽字確認。
(2)專項施工方案經論證須修改后通過的,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專家審查報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監理審查程序,報專家組組長核實確認。
(3)專項施工方案經論證不通過的,施工單位修改后應當按照相關要求重新組織專家論證。
專項施工方案經修改完善后,由總監審查簽字、加蓋執業印章后方可實施,并報備建設單位。監理公司技術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所轄項目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檢查,并做好相關技術指導。如在方案實施階段,因規劃調整、設計變更等原因確定需更改的,應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進行完善、技術負責人審核,必要時須重新請專家論證,修改后的方案經總監審批,報備建設單位。
2.4 實施危大工程監理
如何實現對危大工程高質量監理,僅僅具備完整的專項施工方案還遠遠不夠,關鍵是保證專項施工方案能得到高質量的執行,這是當前施工單位、監理機構的一項關鍵性工作,更是衡量施工單位、監理機構真正履職的一項重要指標。工作建議如下。
(1)總監應對照方案中質量、安全組織機構和環保、應急預案等領導小組名單,核查具體人員到崗履職情況,必要時進行考核。對不稱職或不履職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更換,并書面通知到項目負責人。
(2)總監應組織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要素、作業環境等準備情況,是否在顯著位置公示危大工程名稱、危險源、施工時間和相關責任人,并在危險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核查材料堆放、機具進場驗收、場區道路設置、臨時用電安裝等。
(3)總監組織相關監理人員參加施工單位專項施工方案交底,并核查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是否到位,對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勞動用品佩戴、特種工持證上崗等進行審核。
(4)總監應組織開展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核查,參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運部令2017年第25號)第二章和《公路工程建設現場安全標準化指南》第2.2.2.10條規定,符合條件的,由總監審批;不符合條件的,應督促施工單位繼續整改完善。
(5)監理機構應嚴格對照專項施工方案履行相關監理制度,如:首件工程認可制、工序檢查驗收制、臨建設施(臨時用電、大型設備、支架、基坑、人行通道、腳手架等)檢查驗收制、材料進場驗收制等,并應形成檢查驗收記錄、影像資料,也可以在監理機構公共群上及時發布,強化多重管控、全面公示、不留隱患。
(6)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階段,如何跟蹤危大工程按方案實施,監理機構應通過旁站、巡視、檢查與驗收、檢測與監控等多重監理手段,采取多與現場工人交談、專家咨詢、與管理人員談話等方式,技術掌握方案執行情況。尤其要對工程關鍵部位、隱蔽工程、危險作業等進行核實與管控,總監應安排監理人員應采取過程旁站,具體監理旁站項目參照JTG G10—2016《公路工程監理規范》附錄A。
(7)為提高對危大工程施工監理管控力度,監理機構發現施工單位未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時,應簽發監理指令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機構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項目管理辦、建設單位、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8)監理機構也可以結合月度質量安全大檢查和不定期的專項檢查活動,開展對各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或隱患,以書面形式通報或通知下發,進一步督促施工單位對照經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實行閉環管理。
(9)開展對分部分項工程交工驗收,對現場危險性較大部位(支架、設備、臨電等)拆除、設備撤場、安全設施恢復、成品保護等應督促施工單位管理人員跟蹤到底,不留任何隱患。
綜上所述,監理機構應當將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過程巡視、檢查、驗收及整改等相關資料納入檔案管理。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關系到工程整體能否有序和安全推進,它的高質量實施是工程建設中最為關鍵的一步。因此,施工單位和監理機構的所有參建人員都不能忽視這一環節,一定要從多角度、多方位、多層次地進行監督與管控,切實將相關保證措施落實到實處,積極主動地展現監理人高質量、高素質的專業技術服務水平。
3 結 語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邁入新時代和國家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在工程建設領域,工程監管部門在危大工程管控體系建設方面更趨完善,建設單位逐步建立起了更加規范化、標準化、模塊化、網格化和信息化的管理體系,施工企業也逐步形成了適合自己的一套管理模式。作為監理行業,我們更應與時俱進,去適應新時代發展和社會需要;要以創新思維、高效管理、高質量服務,去創造出更大的社會監理價值。作為監理企業,我們要切實將危大工程從工程評估、匯總、編制、審核(論證)、審批到實施得到全過程、全方位的管控,真正實現對危大工程高質量監理,為社會持續、高效發展,創造更大的經濟價值。